其實電影膠片在放映機上時並不是連續的而是間歇的,每格畫面在經過影片片門時都要停留一下,停留時間和運動時間之比大約為四比一,由此原理才計算出每秒24格的過片速度。這種膠片在放映機上的「間歇」運動,所仰賴的正是人眼的「視覺暫留」現象,即在眼睛所看到的物像離開視野之後,人的大腦神經還能把這一視覺形象的刺激保留幾分之一秒。而電影作為生活反映的一種藝術形式,乃是借助於攝影機和放映機這樣的工具來模擬人眼,而讓生活裡的東西變成電影裡的東西。
蘇聯時期著名的俄國導演Vsevolod Pudovkin曾舉出一個例子來說明電影裡的東西如何能成為一種藝術,假定我們在高處拍攝拍攝一個示威遊行的隊伍。攝影師只是把攝影機放在一個固定的位置,讓隊伍從鏡頭前經過,這樣觀眾看銀幕上的遊行對伍與實際遊行的時間就是一樣長,而且一個模樣。那如果現在把攝影機推到人群中把最有特徵的細節選拍下來,例如工人、環保份子、辣妹….。然後我們把俯拍表現隊伍全景的連續鏡頭在某三個地方中斷,接上工人、環保份子、辣妹的片段,這樣就構成了這個隊伍完整的形象了。所以電影拍攝的方法並不僅是把鏡頭前面所發生的事件簡單地拍在膠片上而已,而是我們應該選擇一種特殊的表現形式(電影語言)把這一事件在銀幕上表現出來。即實際發生的事件與它在銀幕上的表現是有顯著區別的。這個使電影藝術成為藝術,使電影和實際生活相區別的特殊表現形式便是:電影可以有意地造成生活中的連續時空在某個瞬間中斷,然後又可以有意地造成兩個或幾個原本中斷鏡頭之間的連續。
以脈絡來看,我們也可以這樣理解:
使「Pre-film」(現實世界)— 透過拍攝錄音的過程「Filmed means」(電影手段)— 成為「Filmic world」(電影的世界)。
波坦金戰艦
然而任何一種藝術,其實都存在中斷和連續的問題,也存在著不同的處理中斷和連續的方式。繪畫和雕塑作為瞬間的藝術,它們所仰賴的,正是處理連續性中斷的本領。在表現生活這個問題上,它們只能選擇某些接近高峰的瞬間,而無法解決連續性,更無法解決原本中斷的部份如何來連續。而反過來文學和戲劇卻屬於連續的藝術。
而電影藝術形式的發展中,鏡頭(shots)的剪接實際形成了電影的整個視覺世界。一般對於鏡頭中所安置的事物稱為場面調度(Mise-en-scène),而將鏡頭安排在一起的方式則稱為蒙太奇(Montage)。一個在空間中運作,一個則在時間中。
電影的誕生起初和照相是密切聯繫著的。早期的電影創作者和照相師一樣,想拍什麼就把三腳架一架,調好光圈和速度,然後不間斷地搖完所有的膠片。電影的創始人盧米埃兄弟(Auguste Marie Louis Brothers)和梅里愛(Georges Méliès)的電影都是這樣拍成的。直到梅里愛因為攝影機卡片的事故,這才偶然發現了「停機再拍」的特技手法。然而現代電影觀念的確立則應該歸功於格里菲斯,因是他除了將影片分成若干段之外(斯密士、鮑特),又將每一段分成若干鏡頭。這樣他的影片便初步具有電影處理片斷和連續的基本形式了。而不僅把中斷和連續看作敘事手段,而且是表情達意的就是蘇聯的蒙太奇學派。
蒙太奇(montage)來自法文的動詞「monter」,即升高、爬升或裝配(ascend, mount, assemble)—意指一個鏡頭置於另一個鏡頭之後的方式,但它也含有上揚的或提高的效果之意。於是蒙太奇一詞便被用來表達電影把中斷的鏡頭構成新的連續的功能,電影中那些被中斷的鏡頭,如果按不同方式的組合連續起來,會產生不同的含義。在此可先粗分為以下兩種概念
敘事的蒙太奇:
將許多鏡頭按邏輯(視覺的連貫性)或時間順序(前後鏡頭符合事件的先後順序或情節的因果關係)分段編輯在一起,其作用是從戲劇角度和心理角度來做考量去推動劇情的發展。即:快速剪接(rapid cutting)、連接剪接(linkage editing)或稱為建構剪接(constructive editing)及連戲剪接(continuity editing)
表現的蒙太奇:
以鏡頭的並列為基礎,目的在於透過兩個畫面並置的衝擊來產生一種直接而明確的效果來表達一種感情或思想。即辯證蒙太奇(dialectical montage)有時亦稱為知性蒙太奇(intellectual montage)、好萊塢蒙太奇(Hollywood montage),在前面三種狀態中,影像是以直接切換(straight cut)的方式分開, 好萊塢蒙太奇「軟化」 了古典蒙太奇的突兀轉換,提供一連串雙重(多重)曝光的過場效果。(註一)
大國民
場面調度(Mise-en-scène)一詞來自劇場,原意為「舞台上的演出」(staging)或「製作」(production)。「Mise-en-scène」可粗翻為「放在位置上」(put in place)或「排成場景」(made into a scene)。「mise」來自法文動詞「mettre」,為「放置」(to put)之意。就劇場而言,場面調度最重要的是燈光、製作設計和現場佈置(藝術指導,art direction),以及演員的挑選(選角,casting)和在舞台上的安排(走位,blocking)。電影中的場面調度是場景(布景或外景)與攝影機相互關係的作用。場景是戲劇單位在劇場空間(三度)中演出的所在,而攝影機則將場景的空間重新塑造成光影的二度空間長方形景框(frame)。所以電影的一場戲通常分成許多鏡頭,每個鏡頭都有自己的場面調度,主要產生自攝影機攝取片段動作的方式。
雖然劇場和電影中,場面調度的基本因素是打燈、走位和製作設計(服裝、道具和取景);但電影的場面調度還包括底片的選擇(黑白或彩色、細粒子或粗粒子)、畫面比例(銀幕的比例)、取鏡(同時要呈現多少布景和角色)、攝影機的位置和運動,以及聲音範疇等因素。所有這些因素都經過挑選、定位後啟動。
(註一)較為特殊的例子是所謂的「分割銀幕」(spilt-screen),即兩個以上的清晰影像,一個接一個排置在畫面上。
文章參自或摘入自:
Monaco, James. (1981). How to read a film . New York :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Kwin, B.F. 著(李顯立等譯),2003,《解讀電影》。桂林: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 。
顧純鈞著,2003,《電影的讀解》。北京:中國電影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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